一汽物流-总部及长国际EPS应急电源采购(二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询比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一汽物流有限公司,实际使用单位为一汽物流有限公司和长春一汽国际物流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采购货物名称:一汽物流-总部及长国际EPS应急电源采购(二次)
2.2交货地点:长春地区
2.3交货期:订单下达后90日内
2.4最高响应限价:有,总价最高响应限价为(不含税)人民币440,250.00元,详见下表
序号 | 需求名称 | 单价限价(元) | 单位 | 数量 | 总价限价(元) |
1 | 应急照明集中电源-长国际 | 3500 | 台 | 39 | 136500 |
2 | 疏散指示-长国际 | 250 | 套 | 393 | 98250 |
3 | 安全出口-长国际 | 250 | 套 | 76 | 19000 |
4 | 应急灯-长国际 | 250 | 套 | 342 | 85500 |
5 | 消防应急照明控制器-长国际 | 4500 | 台 | 5 | 22500 |
6 | 消防应急照明控制器-总部 | 4500 | 台 | 1 | 4500 |
7 | 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总部 | 3500 | 台 | 6 | 21000 |
8 | 应急灯-总部 | 250 | 个 | 108 | 27000 |
9 | 疏散指示-总部 | 250 | 个 | 86 | 21500 |
10 | 安全出口-总部 | 250 | 个 | 18 | 4500 |
合计(元) | 440250 | ||||
备注:以上为不含税价格,税率13%;上述数量为预估数量,最终改造设备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相同产品报价应保持一致。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采购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具有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供应商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以文件开启当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为准,证书状态应显示为有效。
3.1.2企业承诺:
1.廉洁承诺:自觉遵守一汽集团及一汽物流《采购领域商务合作禁止行为规定》,一汽物流《共建商务合作领域清风物流,清新合作倡议书》;如有违反,愿意接受一汽物流有限公司按相关规定对我司处理;
2.履约承诺:承诺严格遵守采购文件中合同模板的全部条款和技术任务书相应标准要求。如不接受或未完全履行采购人上述要求,接受取消中选资格处理;如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弃标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内容,接受一汽物流有限公司根据《采购领域供应商禁入行为规定》内容对我司采取新项目禁入处理。
3.供应商承诺:(有效期为采购全过程,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期(响应期)、采购执行期、质保期等)
①供应商中选甲方业务后且未签订合同前,被列入一汽集团或一汽物流黑名单(含临时禁入),接受甲方取消中选资格处理并停止签订合同
②具备与该项目同等金额的资金垫付能力,如发生需垫付而未垫付,且经沟通后拒不执行的,须赔偿相应产生的经济损失(如项目需要)
4. 供应商承诺提供满足技术任务书要求的产品及服务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承诺书,且加盖公章。
3.1.3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文件开启当日具有电子设备销售业绩1项(包含但不限于IT设备或监控设备或报警设备等),提供合同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是合同的服务提供方;
2)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4)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5)每个合同须提供至少一张对应的①发票和②进款单或收款单(①②均须提供,金额不限),进款单或收款单应带有银行章(金融公司章也视为银行章);
6)如合同中不能体现业绩具体内容,则需提供合同对应的技术任务书或其他附件进行说明。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本次采购不接受分公司参与。
3.4本次采购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参与。
3.5本次采购接受非制造商参与。非制造商参与的,应提供具有响应货物销售权的公司为供应商出具的授权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 授权证明材料应有授权公司的签字或盖章;
2) 授权证明材料在文件开启当日应处于有效期内;
3) 授权证明材料中如有区域限制,应当覆盖项目现场所在地区。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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