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牛路(潭州大道-潇湘大道)、魏源路(潭州大道-潇湘大道)工程检测服务项目征集公告
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受湖南湘江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海牛路(潭州大道-潇湘大道)、魏源路(潭州大道-潇湘大道)工程检测服务项目进行采购,现采用公开征集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海牛路(潭州大道-潇湘大道)、魏源路(潭州大道-潇湘大道)工程检测服务项目
1.2采购人:湖南湘江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1.4项目预算:829199.13元
1.5项目概况:海牛路(潭州大道-潇湘大道)道路工程项目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坪塘街道。道路为城市次干路,东西走向,设计起点K0+000(潭州大道坪塘城轨站南侧)设计终点K1+435.35(潇湘大道湖南湘坪混凝土公司北侧),总长1435.35m,道路宽度 26m~35m,施工工期约480天。
魏源路项目位于湖南省湘江新区湘江科学城首开区,西起潭州大道,东至潇湘大道,全长约1418.32米,为盛路交叉口以西段规划红线宽26m、双向4车道,为盛路交叉口以东段规划红线宽35m、双向6车道,设计速度4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
1.6采购范围:主要检测内容为:建筑原材料常规检测、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检测、道路工程检测等。
1.7工期:自具备开工条件起480天。
1.8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xjjt.com.cn/。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2.1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①在资格审查时,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②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资格审查时间;
④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
(5)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2.2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如使用旧版资质证书,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如供应商已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已取得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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