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2025年桩基检测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2025年桩基检测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1.2采购内容:采购90个宏站类站点的桩基检测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3项目预算:含税总价45000元(税率为6%)。本项目采购规模为预估值,以框架合同+订单方式签订并履行合同,按实际需求下订单,合同履行期间,中选人的中选份额使用完毕即退出服务序列。注:小微企业纳税人税率按照国家相应规定执行。
1.4资金来源:采购人自筹,且已落实。
1.5合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7质量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采购人要求。
1.8技术标准要求:合格,详见技术规范书。
1.9中选人数量:1个,份额100%。
1.10报价规则:含税单价(元/站)。
1.10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含税单价500元/站。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将否决其参选。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本项目要求参选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有合法有效的注册登记文件。
2.1.2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需提供承诺能够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2.1.3参选人具备有效期内的CMA计量认证资质证书(检测能力需包括桩基础或地基基础检测项目)和证书附表(若检测能力直接体现在资质证书中,则无需提供证书附表),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2.1.5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2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扬州市列入总部/江苏省/扬州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扬州市列入参选同类产品中国铁塔总部级
文章推荐:
新丰县丰城街道产城融合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工程-双良村主干道及两旁环境提升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