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高新科技创意城项目(二期)主体结构安全性鉴定服务
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东湖高新科技创意城项目(二期)主体结构安全性鉴定服务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 东湖高新科技创意城项目(二期)主体结构安全性鉴定服务;
1.2采购人: 湖北省住房保障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1.4采购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鄂州市梧桐湖新区凤凰大道和双湖大道交汇处,东湖高新科技创意城项目(二期)13栋房屋(其中E05、E08~E12、E15~E19 栋为三层L形厂房、E21~E22栋为四层回字形厂房)。为办理施工许可证需要,拟采购一家单位对本项目进行主体结构安全性鉴定并出具相关报告;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9万元;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 对总建筑面积约为36000平方米的东湖高新科技创意城项目(二期)13栋房屋(其中E05、E08~E12、E15~E19 栋为三层L形厂房、E21~E22栋为四层回字形厂房)进行主体结构安全性鉴定并出具相关报告;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 1 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 1 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 1 个标段成交资格;各标段划分情况: / ;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日内进场进行现场检测,并在25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检测工作,并出具盖章版结构安全性鉴定报告;
2.4服务地点: 湖北省鄂州市 ;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及采购人需求 。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1)市场监管机构颁发的有效的资质认定证书(包括原省级及其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和(2)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检测相关内容);
3.1.3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等。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3.1.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3年( 2021年10月29日至2024年10月28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15万元及以上的主体结构安全性鉴定服务);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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