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延长石油富县电厂二期2×1000MW工程建筑工程质量试验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YZB2024-9-GF501)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陕西延长石油富县电厂二期2×1000MW工程建筑工程质量试验检测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陕西延长石油富县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陕西延长石油富县电厂二期2×1000MW工程位于陕西省延安市富县张村驿镇曹村,本工程建设容量2×1000MW高效超超临界燃煤空冷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及公用辅助设施等。
招标范围:陕西延长石油富县电厂二期2×1000MW工程质量试验检测服务。包括按国家、行业、规范及设计文件要求组建检测试验实验室;按照《火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进行电厂范围内所有的土建工程质量试验检测服务;对所有的(包含但不限于)水泥、钢材、砂、石、水、混凝土外加剂、混凝土试块、混凝土结构、砌筑砂浆、砌块、墙砖、地砖、钢筋及连接接头、防水材料、保温材料、回填土等按照国家、行业、规范及设计文件要求规定的取样数量进行全部检测;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57号),对涉及结构安全项目的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项目必须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取样数量全部检测;本工程土建项目所涉及的地基承载力、动力触探、标准贯入等检测项目,同时还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对工程现场的实体检测、抽检和复检。本项目桩基验收检测不在此次招标范围内。自项目开工开始,两台机组通过168小时试运行后,直至所有土建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配合项目工程创优)。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方通知为准。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建筑工程质量检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电力工程质量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如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或税务机关官方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记录截图)。
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省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至少包括以下四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钢结构、见证取样)和省级及以上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
4.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一份600MW及以上电力工程建设项目检测服务业绩。(合同中若未体现600MW及以上机组容量,须提供技术协议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能证明机组容量的证明材料)。
5.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且注册于本投标单位,且在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个600MW及以上电力工程建设项目检测业绩,(若合同中未体现项目经理名称,须提供任命书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能证明项目经理的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职务,并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或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连续六个月(2023年10月1日至今)或以上社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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