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404-440100-04-01-672330 | ||
投资项目名称 | 珠江两岸片区人居环境提升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珠江两岸片区人居环境提升项目第三方检测和监测 | ||
标段(包)名称 | 珠江两岸片区人居环境提升项目第三方检测和监测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广州市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资金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越秀区、海珠区和荔湾区,拟对珠江前航道两岸人居环境进行改造提升,建设范围为滨江路、沿江路沿线周边(西起人民桥,东至广州大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健康40里跑步道建设、海珠涌人行桥建设、沿线节点人居环境改造提升【范围涉及滨江路、沿江路沿线周边(西起人民桥,东至广州大桥),其中沿江东路、沿江中路、沿江西路为主干道】及相关配套工程。 | ||
招标内容 | 珠江两岸片区人居环境提升项目第三方检测和监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珠江两岸片区人居环境提升项目第三方检测和监测已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珠江两岸片区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开展,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城市更新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城市更新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三方检测和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 招标项目名称:珠江两岸片区人居环境提升项目第三方检测和监测。 2.1.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越秀区、海珠区和荔湾区,拟对珠江前航道两岸人居环境进行改造提升,建设范围为滨江路、沿江路沿线周边(西起人民桥,东至广州大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健康40里跑步道建设、海珠涌人行桥建设、沿线节点人居环境改造提升【范围涉及滨江路、沿江路沿线周边(西起人民桥,东至广州大桥),其中沿江东路、沿江中路、沿江西路为主干道】及相关配套工程。 2.1.3 工程建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2.1.4 工程估算:7137万元。 2.2 标段划分、招标内容及最高投标限价: 2.2.1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 招标内容: (1)第三方检测服务主要包括施工过程中的实体检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等检测内容,具体内容以服务清单及有关规范要求为准。 (2)第三方监测服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桥台基坑监测、堤防监测、高支模监测、桥梁运营健康自动化监测(移交前)等检测内容,具体内容以服务清单及有关规范要求为准。 (3)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监测)、试验工作外,还包括但不限于:①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检测(监测)方案,并确保检测(监测)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同时负责协调相关工作,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②在进行检测(监测)服务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监理、设计、咨询等相关单位及建设协调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协调,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费用。 2.3 服务期限: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及竣工验收要求。进场日期以发包人通知时间为准。 2.4 最高投标限价:108.7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限内。 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应具备①及②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覆盖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②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岩土工程甲级、混凝土工程甲级、金属结构甲级、机械电气甲级、量测类甲级检测资质证书,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 注:①建设工程类资质内容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质函〔2024〕651号)规定。 ②水利类资质证书有效期按《水利部关于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水利工程甲级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延期的公告》规定执行。 ③如投标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应具备以下①、②、③、④之一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③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④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3.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应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且①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覆盖: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②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应涵盖:基坑监测、高支模监测。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项目与主要检测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CMA证书内的检测或监测涵盖范围以承接检测或监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为准。 3.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7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登记申请将不予受理;投标人登记时需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人选,且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登记单位企业信息登记人员数据中,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办理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3.8投标人出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 3.9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近二年(从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 3.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还需满足以下规定: (1)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担建设工程类(非水利)检测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主办方)。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并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2)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文件其他资料及落款中的投标人或投标单位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获取: 4.1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4年9月20日0时00分至2024年10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20日0时00分至2024年10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送达给投标人,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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