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包河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抗震检测项目
2、联络人:何津 63503556
3、项目实施地点:包河区人民检察院内
4、项目内容:项目位于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包河区人民检察院内,对办公大楼整体进行抗震检测,楼体总面积约7000平方米。
5、预算金额5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6、付款方式:检测完毕并出具报告后一次性给付。
7、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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