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第一中学扩建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花都区第一中学扩建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招标人为广州市花都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三方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花都区第一中学扩建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
2.2建设地点:花都区花山镇坪山大街54号花都区第一中学
2.3招标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56821.70㎡,本次建设用地面积7429.70㎡,新建总建筑约面积18002.86㎡。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工程,其中新建教学楼建筑面积10500.22㎡、1#宿舍建筑面积5551.24㎡、2#宿舍建筑面积1951.40㎡;拆除工程,拆除旧图书馆建筑面积856㎡、躬行园鱼池、铁皮车棚;改造工程,改造大礼堂建筑面积750㎡、东校门翻新、幸福东路沥青混凝土铺设及道路美化等。(以上建设内容和规模最终以政府主管部门和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最终批复为准)。
2.4招标范围: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2.5招标内容:
2.5.1第三方检测服务主要包括施工过程中的相关工程检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检测、建筑材料检测、建筑节能检测、智能化检测、结构检测、预制构件、水质检测、绿色建筑检测、防雷检测、消防检测、海绵城市、道路工程等(具体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2.5.2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试验工作外,还包括:①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②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③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④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主管部门文件的规定以及设计图纸的有关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相关项目的《检测方案》,并报质监部门备案(如需要)。
2.5.3投标人资质不能涵盖的项目报招标人批准后,由投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实施,投标人应对该第三方出具的结果负责,并需满足相应管理部门的规定要求。
2.6服务周期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为止,包括施工准备阶段及施工全过程。部分检测内容须待场地问题解决后方能开始实施,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2.7最高投标限价:1579419.55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单位代表联合体授权)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4.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主要检测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钢结构、建筑幕墙工程检测);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节能、钢结构、建筑幕墙等)。如投标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文规定,证书须在有效期以内。②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资格审查所涉及的资质证书内的检测涵盖范围以承接检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为准。持新标准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单位,其具备的相应资质应与承接检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一致。
3.4.2投标人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钢结构、建筑幕墙工程检测)。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本次招标主要内容的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资格审查所涉及的CMA证书内的检测涵盖范围以承接检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为准。
3.5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在职员工(提供职称证和截止投标前3个月中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参保的社保证明资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3.6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近二年(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声明》中承诺)
②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③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必须在投标登记前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需提供网页截图。
3.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其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单位,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8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登记。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五条内容进行评审)
3.9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注:招标人暂没有书面拒绝投标的单位)。
3.10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发布、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发布招标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4 年8月23日17时00分。
发布招标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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