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 浙江西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委托,为进一步贯彻《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浙教计[2014]110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校舍安全和校园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7] 194号)等文件要求,落实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确保全区教育系统校舍安全形势稳定,决定就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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