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湾新能源(氢能)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二期工程总承包(EPC)二标段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太平湾新能源(氢能)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二期工程已经由辽宁省·大连市·大连太平湾合作创新区备案。以大太投促批〔2022〕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连太平湾合作创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债务资金,项目出资比例20% / 8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太平湾新能源(氢能)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二期工程总承包(EPC)二标段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太平湾新能源(氢能)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二期工程总承包(EPC)二标段检测项目。
2. 建设地点:大连太平湾合作创新区内。
3. 工程规模:太平湾新能源(氢能)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二期工程区域内共包含市政道路25条,全长27.7公里,包含10 座桥涵,配套雨水、污水、给水、中水、照明、过路箱涵等。4条渠道,总长度5877米等。
4. 合同估算价:人民币280万元。
5. 服务期限: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共305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为止)。
6. 质量标准:合格。
7. 招标范围:太平湾新能源(氢能)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二期工程总承包(EPC)二标段区域内共包含市政道路15条,其中主干路6条、次干路4条、支路5条,市政道路全长15.1公里。采购一家供应商,为配套给水、雨水、污水、再生水、照明、桥梁、渠道、过路管、交通工程等(不包含景观绿化工程;不包括电力、燃气、通信和热力管线)的进场原材料、构配件及施工过程中工艺试验等提供取样、试验、报告编制等服务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1 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1.2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资质许可、专业和等级如下:
(1)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
(2)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资质范围包括: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市政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
1.3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2.1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并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员证(岗位类别包含:市政);
2.2 项目负责人未处于国家、辽宁省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罚中规定的停止执业期限内;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2.8万元
2.开标时间:2024年2月20日10:00时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4.递交网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5.开标方式: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6.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 领取时间:2024年1月30日17时00分至2024年2月5日17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元。
六、其他说明
本次采用不见面交易模式,投标人报名时须精准填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免造成不见面交易失联。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作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郭政 姓名:李宁
单位:大连太平湾合作创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单位: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职务: 职务:项目负责人
职称: 职称:招标师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连太平湾合作创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地 址:太平湾合作创新区
联系人:郭政
电 话:0411-66885713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李宁、吴禹霖
电 话:024-23388267
电子邮件:lngczb@163.com
异议联系人:李宁、吴禹霖
联系电话:024-23388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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