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203-440116-04-01-447712 | ||
投资项目名称 | 知识城综合保税区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知识城综合保税区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 | ||
标段(包)名称 | 知识城综合保税区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 | ||
资金来源 | 区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于黄埔区财政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依据施工图及相关规范要求,开展工程第三方检测工作,具体以施工图纸、检测规范及主管部门要求为准。施工及验收阶段相关的第三方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道路工程检测、节能工程检测、智能化工程检测等按规范和验收要求必须检测的项目。具体根据图纸、工程量清单及项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 ||
招标内容 | 知识城综合保税区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广州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月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知识城综合保税区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 已由 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穗埔发改投批〔2023〕66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第三方检测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 招标项目名称: 知识城综合保税区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 2.1.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知识城综合保税区内,包含6条市政道路、6条巡逻道路、1条企业疏解道路、2条检修道、1处货车缓冲区及6处道路卡口。其中城市次干路1条,总长约2.3km,红线宽26m;城市支路5条,总长约3.14km,红线宽分别为15、20m;巡逻道总长约1.79km,宽度为4.5m;企业疏解道路长约0.74km,宽度为8.5m;检修道总长约3.27km,宽度为2m;共计新建道路总长约11.25km。 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海绵城市建设、货车缓冲区、巡逻道、检修道及围网工程、卡口建筑等。 2.1.3 工程建设地点: 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 2.1.4 工程投资额: 工程概算总投资为34057.5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9677.5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765.01万元,预备费1614.98万元。 2.1.5 资金来源: 已落实,100%区财政资金。 2.2 标段划分、招标内容及最高投标限价 2.2.1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 1 个标段。 2.2.2 招标内容: 依据施工图及相关规范要求,开展工程第三方检测工作,具体以施工图纸、检测规范及主管部门要求为准。施工及验收阶段相关的第三方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道路工程检测、节能工程检测、智能化工程检测等按规范和验收要求必须检测的项目。具体根据图纸、工程量清单及项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服务范围除以上工作外,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②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且合同价中已经综合考虑了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③因按相关规定须与行业、行政监督部门传输报送检测数据信息的工作,且合同价中已经综合考虑了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④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主管部门文件的规定以及设计图纸的有关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相关项目的《检测方案》,并报质监部门备案(如需要)。 ⑤负责检测的工程质量需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管理要求。 (具体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检测方案为准)。 2.2.3 服务期限: 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及竣工验收要求。进场日期以发包人通知时间为准。 2.2.4 最高投标限价: 人民币4229052.30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3.3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检测范围覆盖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 ,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且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注:旧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执行;新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执行。 3.4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持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附表的认证范围覆盖招标主要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交通工程检测、给水工程检测、排水工程检测、道路检测、见证取样材料检测、节能检测、环境检测、智能化检测、园林绿化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3.5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 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3.6投标登记前,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原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原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办理详见《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正式启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通知》http//zfcj.gz.gov.cn/zjyw/xyjs/content/mpost_8041415.html); 3.7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出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3.8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近二年(从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 3.9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还需满足以下规定: (1)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并按要求签署盖章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2)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文件其他资料及落款中的投标人或投标单位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 3.10 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资格评审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视为发放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5.1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 2024年 1 月 26 日 0 时 0 分至 2024年 2 月 21 日 10 时 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起始时间: 2024年 1 月 26 日 0 时 0 分;截止时间: 2024年 2 月 21 日 10 时 0 分。 投标人通过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指引 。 5.3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时间为: 2024年 2 月 21 日 9 时 45 分至 2024年 2 月 21 日 10 时 0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第 1 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光盘的,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光盘。 5.5 开标时间: 2024年 2 月 21 日 10 时 0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第 1 开标室。 5.6本项目各项投标活动具体可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具体的时间和场地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广州市黄埔区中新知识城亿创街1号人才大厦31楼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 020-82118024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黄埔区春晖三街十四号二楼 联 系 人: 邹工 电 话: 020-82090539、19976777459 异议受理部门: 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 广州市黄埔区中新知识城亿创街1号人才大厦31楼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 020-82118024 招标人: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 1 月 25 日 | ||
工期(交货期) | 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及竣工验收要求。进场日期以发包人通知时间为准。 | ||
最高投标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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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3.3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覆盖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且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注:旧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执行;新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执行。 3.4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持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附表的认证范围覆盖招标主要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交通工程检测、给水工程检测、排水工程检测、道路检测、见证取样材料检测、节能检测、环境检测、智能化检测、园林绿化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3.5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6投标登记前,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原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原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办理详见《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正式启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通知》http//zfcj.gz.gov.cn/zjyw/xyjs/content/mpost_8041415.html); 3.7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出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3.8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近二年(从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 3.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还需满足以下规定: (1)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并按要求签署盖章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2)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文件其他资料及落款中的投标人或投标单位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 3.10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资格评审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投标人业绩要求: 无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 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http://www.gzggzy.cn/cms/index.html?siteId=1 获取纸质 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01-26 00: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2-21 10:00: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2-21 10:0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方式 | 线上开标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 2024-02-21 10:00:00 开标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第 1 开标室 |
公告发布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招标人 | 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黄埔区中新知识城亿创街1号人才大厦31楼 |
招标人联系人 | 王工 | 联系电话 | 020-82118024 |
广州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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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联系人 | 邹工 | 联系电话 | 020-82090539 |
招标监督机构 | 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联系电话 | 020-82118024 |
发布责任人 | 邹爱国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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